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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现天价司法鉴定费 废止旧规仍在延用引争议
2017年02月17日 18:13:40

2月7日,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王万琼律师发微博称,“成都中院的一案子需要鉴定一个指纹、两枚印章、一个签名,竟然漫天要价17万!鉴定费比诉讼费还高!”微博还透露“当初在法院选定鉴定机构时,只有三家可供选择”,质疑“漫天要价”与“垄断”有关。微博发布后吸引不少律师和网民的关注,舆论质疑收费畸高。

次日,《重庆晨报》即以《四川现“天价司法鉴定费”:签名、指纹和两枚印章需17万》为题进行详细报道。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:“该案的司法鉴定费是按照去年废止的《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》计算的。但四川还没出台新的收费标准,因此仍按此计算”。

2月8日19时许,四川省司法厅官微“@四川司法”对“@王万琼律师”的上述微博回复称:“我厅高度重视,将及时对文章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,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对四川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”。四川省司法厅的回复赢得了多数网民点赞。

2月9日18时许,“@四川司法”正式通报事件调查情况,强调四点核心内容:一是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暂未实际收取任何费用;二是该鉴定所计算的172000元,是参照原《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》规定得出的;三是“文审费、杂费、存档费”等项目收费数额无相应依据,已责令该所严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训诫;四是表示正着手制定新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,在新规出台前,各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可参照原规定和标准执行。舆论称赞四川司法厅回应迅速,但也有不少网民认为延用废止旧规不妥。有媒体支招“不妨制定相关的过渡性措施”。

2月12日,新华社新媒体客户端发布报道《一指纹两印章一签名要17万 司法鉴定天价收费合理吗》,深入剖析司法鉴定费用畸高的原因:地方法院设定司法鉴定备选库,“二次准入”或涉权力寻租;司法鉴定费用与案件标的挂钩易滋生赢利倾向。多家媒体予以转载,舆论呼吁司法鉴定应回归公益属性。截至2月15日12时,相关新闻报道已达529篇,相关微博3742条,微信文章366篇。事件暂无最新进展。

【舆情点评】

此次舆情可以说是“自媒体爆料引发传统媒体跟进”的典型案例,也是政法机关运用新媒体平台与公众良性互动的成功范例。该事件在微博曝出后,四川省司法厅第一时间予以回复:表达重视、承诺核实、感谢监督,这种快速反应、严肃兼具诚恳的态度极易被公众所接受,起到舆论定心丸作用。

涉事政法机关前期的舆情应对值得点赞,但也需看到后期潜在的风险: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,“参照原规定执行”一说恐会引起舆情反弹。一方面,旧规废除已久,新规迟迟未出,法规的真空期易滋生“标准混乱”等舆论质疑。 

(全文阅读请参见《政法舆情》2017年第5期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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